去看守所探视预约失败是什么问题
法律援助探视预约失败是什么原因如下:
1、视具体情况而定,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在刑事拘留期间原则上亲属不可以探视,但可以委托辩护律师进行会见,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是法律赋予律师的正当权利,侦查机关在接到律师会见函后应当依法安排会见。涉嫌刑事犯罪,被刑事拘留,已拘留是不能见家属的,只能委托律师帮忙传话跟慰问,不符合探视要求。
2、不是探视时间。这一条件规定只有的规定的探监日,才能探监。但现在的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节假日外,其余的时间均可探监。但是各地在具体实施时考虑到实际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如果想要探视亲人可以咨询当地监狱的具体情况。总的来说,探监时要在规定时间持相应的证件由符合规定的人探视,否则不被同意。一般时间每月不超过2次,每次不许超过三十分钟。
3、被探视人拒见。
4、当天预约探视人员已经超出看守所接待能力的,同样可以不再安排探视,等其它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第二十九条 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
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第三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会见、通信。第三十一条 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