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才算失业

法律援助

    失业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无业且要求就业而未能就业的人员。虽然从事一定的社会劳动,但是劳动报酬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视同失业。
    所谓“法定劳动年龄”是指法定的劳动年龄,我国目前的法定劳动年龄是16到60周岁。“有劳动能力”是指失业人员具有从事正常社会劳动的行为能力。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若不具备相应的劳动能力,不能视为失业人员。“无业且要求就业而未能就业”是指失业人员有工作要求但受客观因素的制约尚未实现就业。对那些虽无工作,但是没有工作要求的人不能视为失业人员。
    那失业后再就业是否可以领取失业金?
    不能,关于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问题的处理,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记录在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以上就是对失业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