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户房子需要准备什么
法律援助过户房子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过户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3、房屋的产权证;
4、登记原因证明材料,如因买卖而过户,为买卖合同;
5、需要的其它材料。
房屋过户流程如下:
1、签合同。要明确约定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要卖方签字;
2、提交申请。到房产局填表及存量合同;
3、交税费。申请材料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回执单,按回执单说明交税金;
4、房产过户。交完税后,可拿到房产证。双方进行房屋交接,过户完成。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