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十六字方针
法律援助“一通三防”十六字方针指的是对煤矿安全生产中的矿井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煤尘、防火灭火的技术管理工作的简称。
一通:煤矿有完善的矿井通风系统;三防:防煤尘、防火、防瓦斯爆炸。
针对矿井“通防”涉及地点多、牵扯范围广的实际,煤矿企业以建立完善制度为基础,以规范管理为重点,以严格落实为根本。
一通三防有哪些工具
一通三防设施有:消火井、灌浆站、消火管路;瓦斯泵、泥浆泵、钻机、搅拌机等;瓦斯监测设备和仪器仪表等。依靠科技进步,落实资金投入,有力地夯实了矿井防灾抗灾基础,杜绝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一通三防”指的是对煤矿安全生产中的矿井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煤尘、防火灭火的技术管理工作的简称。
法律依据:
《煤矿安全规程》
第四条 从事煤炭生产与煤矿建设的企业(以下统称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第三条 矿山企业必须具有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加强矿山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