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解除所需条件是什么

法律援助

    我国离婚方式有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如果双方就离婚、财产、子女等达成一致,可协议离婚;若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双方可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依法请求调解机构解决纠纷。如调解和好或达成协议,可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无法和好,需由法院判决。无论是否经过调解,法院都会受理离婚案件并进行调解。
    法律分析
    我国没有自动离婚。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诉讼离婚,另一种是协议离婚。
    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和财产、子女等内容达成合意的,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如果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合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具体如下: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不仅对离婚问题没有争议,而且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也已作了妥善处理,没有争议。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农村在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的在街道办事处或市政府的民政部门)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属实,即可发给离婚证,准予离婚。
    (2)如果有一方坚决离婚,但又不愿到法院打官司,不愿经过复杂的诉讼程序,这种情况可依据民法典规定,请求所在单位及其上级行政领导机构,或工会、妇联、青年团、基层调解委员会等有关部门调解解决。调解的结果有3种:一种是调解和好,纠纷得到解决,双方继续共同生活;一种是经调解,双方不同意和好,而同意离婚,对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又达成协议,可转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种是一方坚决离婚,另一方坚决不同意,既无法和好,又达不成协议,只好转由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3)一方坚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双方都同意,但在财产、子女等问题上又争执不下的。双方可直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解决。有关部门的调解,不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必经程序。所以,人民法院不会因为没经有关部门调解,而不予受理。但法院受理后,首先要调解,调解不成,再依法判决。
    结语
    离婚的方式在我国有两种: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如果双方能达成关于离婚、财产、子女等问题的协议,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纠纷,但法院调解不成功时,将依法判决。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需要遵守法律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