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头文件没有文号有效吗?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的重要依据,俗称“红头文件”。在12月20日举行的国新办吹风会上,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推进合法性审核机制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包括,有的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和范围不明确,有的审核程序不规范、审核标准不统一,有的审核工作衔接机制不严密,还有些地方和部门存在审核能力不足等。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合法性审核机制作用的发挥,导致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奇葩”文件,引起公众和社会舆论批评。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 明确审核内容具体包括:制定主体是否合法;是否超越制定机关法定职权;内容是否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是否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等事项;是否存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情形;是否存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作出增加本单位权力或者减少本单位法定职责的情形;是否违反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