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诉讼程序空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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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程序空转指的是,当当事人提起诉讼后,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却停滞不前或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的情况。
    诉讼程序空转的出现的原因如下:
    1、法院体制和工作机制不完善,导致审判周期过长;
    2、参与诉讼的当事人未能及时提供必要证据或未履行程序义务;
    3、诉讼当事人蓄意拖延时间,以达到某些目的;
    4、庭审期间出现法官变更、辩护律师调换等情况,导致案件被迫中断待定。
    为避免诉讼程序空转,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在起诉前慎重考虑案件是否符合立案条件;
    2、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并确保在庭审前提交;
    3、遵守法院规定的诉讼程序和时间要求;
    4、尽量与对方当事人和解,减少诉讼次数。
    诉讼程序空转是一个涉及多方面因素的问题,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考虑和分析。当事人应该积极配合法院进行诉讼程序,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并尊重法律程序和庭审规定。同时,法院也应该采取相应措施,缩短诉讼周期,保证案件公正、专业地审理。只有当所有参与方共同努力,才能避免或减少诉讼程序空转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诉讼期间,当事人有确实困难不能亲自到庭,可以请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并出具本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状。
    第二百零一条
    当事人应当遵守诉讼纪律,不得妨碍审判,不得侮辱、诽谤他人,不得向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打听口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