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儿子长期威胁父母杀全家,用短信恐吓,言语侮辱,父母长期活在恐惧之中
法律援助威胁杀全家报警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行为人将面临行政拘留、罚款或寻衅滋事罪的刑罚,最高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并处罚金。
法律分析
威胁杀全家报警有用。行为人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罚款;构成犯罪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拓展延伸
家庭恐怖:父母生活在儿子长期威胁的阴影下
在这个标题下,父母长期生活在儿子的威胁之中,他们不断接收到儿子发来的恐吓短信,言语上也遭受儿子的侮辱。这种长期的恐吓和辱骂让父母陷入了恐惧之中,无法摆脱这阴影。他们的日常生活被儿子的威胁所主导,不敢轻易外出,不敢与他人分享自己的困境。这个家庭被恐怖笼罩,父母不知道如何应对儿子的威胁,他们需要寻求法律和心理的支持,以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安全。这个家庭恐怖的局面需要得到解决,父母应该勇敢面对儿子的行为,并采取适当的法律措施来保护自己和家人的权益。
结语
面对儿子的持续威胁,父母陷入了无尽的恐惧之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行为人的恶劣行为构成了寻衅滋事罪,应依法受到行政拘留、罚款或刑事处罚。这个家庭需要寻求法律和心理支持,以保护自己的安全和权益。父母应勇敢面对儿子的行为,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解决这一困境,以恢复家庭的和谐和安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放任、教唆或者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三)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参与邪教、迷信活动或者接受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等侵害;
(四)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下同)、饮酒、赌博、流浪乞讨或者欺凌他人;
(五)放任或者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失学、辍学;
(六)放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接触危害或者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图书、报刊、电影、广播电视节目、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信息等;
(七)放任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八)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从事国家规定以外的劳动;
(九)允许、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或者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十)违法处分、侵吞未成年人的财产或者利用未成年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十一)其他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财产权益或者不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护义务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8修正):第二章 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 第二十一条 家庭成员之间应当相互关爱,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提高精神障碍预防意识;发现家庭成员可能患有精神障碍的,应当帮助其及时就诊,照顾其生活,做好看护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章 家庭暴力的处置 第二十一条 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