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中介设立有什么规定
法律援助1、新成立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按注册资金不低于30万元,注册房地产经纪人不少于1名或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不少于3名,以房地产经纪为主营业务等规定条件报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并申领《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临时备案证书》。
2、开展业务1年后,有相应的经营业绩,注册房地产经纪人不少于2名,同时具有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等中级职称人员,以房地产经纪为主营业务,未发生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行为的,可报请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并申领《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证书》。房地产经纪临时资格不能超过两年。
3、新成立的房地产咨询机构,应具有1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房地产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总人数的50%。
一、如何认定房屋中介欺诈
房屋中介欺诈的认定:
1、以包销的名义,隐瞒客户的实际销售价格,与第三方进行交易,获得佣金以外的报酬;
2、从事成套独用住宅使用权买卖经纪活动;
3、无证经营,超出经营范围,非法异地经营;
4、出租房地产执业经纪人,出借经纪执业证书;
5、房地产经纪组织滥用优势地位,利用格式合同对对方作出不合理、不公平的规定;
6、房地产经纪机构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备案手续;
7、各类房地产广告信息,内容中未标注忠告语言,未登记发布房地产印刷广告。
二、居间合同中介一般会保存多久
居间服务合同保存年限不少于五年。如果因为其他特殊原因例如诉讼,需要调取以前的居间服务合同,在五年内的合同原则上是都能够找到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建立业务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业务情况。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保存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保存期不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