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凶与杀人的区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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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凶是杀人、伤人行为,一般属于激情暴力性犯罪,没有明确的作案动机和目的,可以是杀人罪,也可以是伤害罪。杀人就是目的、动机很明确就是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它是一种犯罪类型、伤人性质的犯罪,行凶是杀人。它也是对一种犯罪类型本质特征的描述,但不简单地等于杀人罪和伤害罪。参考内容,即只要含有杀人,或两个罪之和,它是对具有杀人或伤害性质之类行为所作的提示、伤人行为,而且是属于可对其实行无限度防卫的犯罪类型,诸如爆炸等直接危及他人生命健康的犯罪均属于行凶范畴内。间接故意杀人主要是犯罪分子对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采取放任的态度,即满不在乎,听之任之。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犯罪分子只有伤害的故意,没有杀人的故意。故意杀人未遂,犯罪分子具有杀人的故意,只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如被害人的反抗、他人对被害人的援助和及时抢救等等),而没有发生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故意伤害,指犯罪分子只有伤害的故意,没有杀人的故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行凶是杀人、伤人行为,一般属于激情暴力性犯罪,没有明确的作案动机和目的,可以是杀人罪,也可以是伤害罪。杀人就是目的、动机很明确就是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行凶”与“杀人”作为同一层面的法律词语并列使用,在概念表述上含混不清。在法律界有争议。,行凶肯定是谋杀是有动机的;杀人可能是误杀,更不知对方是谁,只是一言不合式其他而成。,我把你手上划一刀是行凶,但不能算是杀人吧.理解了吧,行凶大概应该包括抢劫 杀人 恐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