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传唤24小时都干嘛?

法律援助

    传唤一般是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所以对于传唤延长至24小时依据法条,传唤期限届满,未作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决定的,应当立即结束传唤。
    (一)在消防执法过程中,需要传唤的,承办执法人员应当填写《传唤证》呈批报表,报领导批准后,出具《传唤证》。
    (二)承办执法人员依法将《传唤证》送达被传唤人;被传唤人应当在《传唤证》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
    (三)对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经领导批准,依法实施强制传唤。
    (四)被传唤人传唤到案后,应及时进行讯问查证,制作讯问笔录,每次讯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五)对当场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承办人员可以口头传唤有关人员。宣布口头传唤时,承办人员应当说明传唤的理由,并在讯问时将口头传唤的情况记入笔录。
    首先传唤和拘留是不同的概念。传唤是对案件的关键人进行调查,可以是证人也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而拘留只能够拘留有证据的犯罪嫌疑人。在对犯罪嫌疑人就行传唤之后,最长是不能够超过24小时的,如果24小时之内没有明确的证据那么只能够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