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平均工资和最低工资

法律援助

    深圳平均工资4360元/月,最低工资2360元/月。
    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36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2.2元/小时。
    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其组成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劳动者在夜班、高温、低温、井下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综合参考下列因素,就业状况;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劳动生产率。
    关于平均工资,具体分析如下:
    1、平均工资是一项反映工资总体水平的指标,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它不同于每一个人的具体工资水平;
    2、平均工资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表明一定时期职工工资收入的高低程度,是反映职工工资水平的主要指标;
    3、平均工资的统计一般指的是税前工资,而且不论是以货币形式的支付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其次还包含了社保、公积金等,所以平均工资明显高于个人实际收入。
    根据现行统计制度,工资总额是本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不论是否计入成本,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均包括在内。
    工资计算方式具体如下:
    1、平均工资计算公式:职工平均工资=报告期实际支付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报告期全部职工平均人数;
    2、最低工资计算公式=全省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最低月生活费用支出*每一个就业者的平均赡养人口系数+调整数。
    最低工资规定如下:
    1、为了维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
    2、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3、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执行本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综上所述,最低工资在计算方面还是比较复杂的,涉及到的因素有很多,所以一般的工作中都是直接用当地规定的当年最低工资来用的。
    【法律依据】: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
    用人单位有支付员工工资低于最低工资、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员工工资、以实物等非货币形式支付员工工资的情形之一,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