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考分数线与录取线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第一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26分。第二批招生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含“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270分;普通中专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240分;市区技工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由各校自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条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第四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第七条 义务教育可以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在普及初等教育的基础上普及初级中等教育。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的学制,由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第八条 义务教育事业,在国务院领导下,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
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审订教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