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保护动物伤人可以杀人

法律援助

    紧急避险可免除对杀死伤人野生动物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为保护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危险,采取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不负刑事责任。若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应减轻或免除处罚。但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不适用。请谨慎参考,如需详细信息,请咨询专业人士。
    法律分析
    杀死正在伤人的野生动物,是紧急避险。紧急避险,是指遭受危险时,为了保护较大权益,不得以牺牲较小权益的做法。野生动物的生命属于公共财产权,人的生命健康权高于任何财产权,因此符合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的效果是一样的,不用负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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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拓展延伸
    野生动物保护:平衡保护和人类安全的挑战
    野生动物保护是一个重要的环境议题,但同时也涉及到平衡保护和人类安全的挑战。保护野生动物的同时,我们必须考虑到它们可能对人类造成的潜在威胁。尽管野生动物伤人的情况相对罕见,但某些物种在受到威胁或被困扰时可能会对人类采取攻击行为。因此,为了确保人类的安全,必要时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比如限制人类与野生动物的接触、提供教育和意识提高、建立有效的野生动物保护区等。这样的做法可以在保护野生动物的同时,确保人类的安全和社区的和谐共存。通过平衡保护和人类安全的挑战,我们可以实现野生动物保护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结语
    保护野生动物是一项重要的环境议题,但同时也需要考虑到人类的安全。在紧急避险的情况下,为了保护较大的权益,有时不得不采取杀死正在伤人的野生动物的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紧急避险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但必须避免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因此,在保护野生动物的同时,我们应该寻求平衡,通过限制接触、提供教育和建立保护区等措施,实现野生动物保护与人类安全的和谐共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22修正):第三章 野生动物管理 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22修正):第三章 野生动物管理 第二十七条 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应当采取安全措施,防止野生动物伤人和逃逸。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危害公共安全或者破坏生态的,饲养人、管理人等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22修正):第三章 野生动物管理 第二十六条 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应当有利于物种保护及其科学研究,不得违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外种群资源,并根据野生动物习性确保其具有必要的活动空间和生息繁衍、卫生健康条件,具备与其繁育目的、种类、发展规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技术,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防疫要求,不得虐待野生动物。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保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需要,组织开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放归野外环境工作。
    前款规定以外的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放归野外环境的,适用本法有关放生野生动物管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