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存程序的作用与功能

法律援助

    标的物提存后,债务人需通知债权人,提存成立。债权人需承担提存物的毁损、灭失风险。债权人有权随时领取提存物,但若五年内未行使该权利,则提存物归国家所有。
    法律分析
    1、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提存成立。
    2、标的物提存后,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
    3、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
    4、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拓展延伸
    提存程序的法律依据、程序和实施要点
    提存程序是指在特定情况下,为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和证据的完整性而采取的一种法律程序。其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实施提存程序时,首先需要当事人申请提存,并提供相关证据和理由。接着,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决定是否同意提存。一旦获得法院的同意,相关当事人需要将争议物或证据存放在指定的地点,由专人保管。在提存期间,当事人不得私自取用或改变提存物。当争议解决或提存期满时,法院会根据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通过提存程序,可以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证据的完整性,确保公正的争议解决。
    结语
    提存程序是一种保护当事人权益和证据完整性的法律程序,依据《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规。申请提存需提供证据和理由,法院审查后决定是否同意。一旦同意,当事人需将争议物或证据存放指定地点,由专人保管。提存期间,不得私自取用或改变提存物。争议解决或提存期满时,法院作出适当处理。提存程序确保公正争议解决,保护当事人权益和证据完整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一条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提存成立。
    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交付标的物。
    第五百七十二条标的物提存后,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
    第五百七十三条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第五百七十四条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但是,债权人未履行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或者债权人向提存部门书面表示放弃领取提存物权利的,债务人负担提存费用后有权取回提存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