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旅游政策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二次审议稿)》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各级政府应当支持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红色旅游出游人数超过1亿人次,整个“十三五”期间,红色旅游出游人数保持稳定增长,在国内旅游市场中维持11%以上的市场份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发挥农村资源和生态优势,支持特色农业、休闲农业、现代农产品加工业、乡村手工业、绿色建材、红色旅游、乡村旅游、康养和乡村物流、电子商务等乡村产业的发展;引导新型经营主体通过特色化、专业化经营,合理配置生产要素,促进乡村产业深度融合;支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农村创业园、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等的建设;统筹农产品生产地、集散地、销售地市场建设,加强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鼓励企业获得国际通行的农产品认证,增强乡村产业竞争力。
    发展乡村产业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政策、环境保护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