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补签一个名字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租房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合同签订后可以补签一个名字,但前提是合同签订双方都要认可,共同确认补签这个人的地位作用,否则就不可以。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