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合同诈骗怎么办
法律援助法律主观: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 刑法 》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属于 合同诈骗 ,关于合同诈骗的具体的情形如下: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合同诈骗属于 经济犯罪 ,如果对方有以上行为之一的,当事人可到犯罪地的公安局经侦支队经侦大队报案。 如果该行为够不上刑事责任,则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 民事责任 ,主要方式有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害: 1.返还财产,可以由受害人主张,以有利于受害人为原则,决定是否返还,实现减少受害人“财产的损失和浪费”的目标。 2.于欺诈行为使受害人对预期不利的规避决策失误致使规避没有实现,或因欺诈而决策失误致使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不能全部实现的,应当赔偿损失。 《公安部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 管辖 。如果由 犯罪嫌疑人 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 刑事案件立案 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七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 立案 追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