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的基本原则的名词解释

法律援助

    

法律主观:
    


    一、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我国民事基本原则包括了 平等原则 、私法自治原则、 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以及公序良俗原则。其中平等而民法的基础原则,离开了民事主体之间平等的假设,民法就丧失了存在的根基,也就无从谈起民法的的其他基本原则;私法自治原则是民法最重要的使命,就是确认并保证民事主体自由的实现;公平原则,意在谋求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和谐;公序良俗原则,包括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两期内空,对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以及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发挥双重调整功能。
    诚实信用原则和善良风俗原则都是以首先要求为核心的。但善良风俗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不同。善良风俗原则并不强制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积极地实现特定的道德要求,它只是消极地设定了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中积极地实现特定的道德要求,它设定了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必须满足道德标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是对私法自治原则的必要限制,力图谋求不同民事主体之间自由的和谐共存
    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离婚时双方对 夫妻共同财产 的分割不能协商一致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法院在判决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确定其归属。
    (四)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原则。
    三、违反收养法基本原则的收养行为无效。
    违反收养法的原则,是指违反收养法规定的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的原则,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的原则以及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的原则。这些原则都是收养法的基本宗旨,如果收养行为违反这些原则,当然不能产生法律效力。为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
    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