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实刑却没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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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了实刑还不收监主要原因是:
    1、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没有上诉,可能是检察院抗诉了,案件进入二审程序,一审判决不生效;
    2、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员,由看守所负责投监的,会对在押人员下达判决结果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看守所会对在押人员综合情况进行考量,一般而言就近原则。如不具备监狱收监条件,会有看守所负责根据该人情况,变更强制措施;
    3、如果罪犯患有重疾,不符合收监条件,一般会办理暂予监外执行。
    判了实刑后监外执行的条件具体如下: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4、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相关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第五百一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社区矫正机构的收监执行建议书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收监执行决定书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人民法院应当将收监执行决定书送达社区矫正机构和公安机关,并抄送人民检察院,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付执行。
    第五百一十八条
    被收监执行的罪犯有不计入执行刑期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作出收监决定时,确定不计入执行刑期的具体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