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发展规划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一、区位及范围
规划所涉及的临汾市中心城区位于临汾市总体规划(2009-2020)中所规定的中心城区的核心地带,也是临汾市政治、经济和文化的核心区域。
临汾中心城区地处汾河东部,所含面积约为14.17平方公里,其东部以横贯临汾南北的铁路为界,南侧边界为南外环路,西侧则以正在修建的中大街作为边界,北侧的边界稍微复杂一些,其边界道路由西向东依次为:向阳西路、鼓楼北大街、坂下路、建设路和北外环路。
二、功能定位
根据《临汾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的要求,结合中心城区现状发展条件与区域发展需求,将临汾中心城区功能定位为:依托中心城区综合功能集聚的优势,结合新城发展,适当疏解中心城区部分职能,将中心城区建设成临汾市城市核心,以居住生活和商业服务为主导性功能,成为晋南区域级商业消费中心、休闲娱乐为主的公共活动中心。
三、总体结构与功能布局
1、空间结构
规划总体布局结构为:“一金核、一绿环、四轴带、多组团”。
2、“一金核”
一金核——指由鼓楼南北大街、解放路、平阳街和贡院路围合而形成的商业、休闲娱乐综合功能核。规划通过改造,提升商业、休闲娱乐服务功能,成为临汾老城的核心;
3、“一绿环”
一绿环——指依托现存古城墙遗址规划绿色开敞空间带,形成环绕中心城区的绿环。通过绿环的建设构建老城独特的绿化景观构架;
4、“四轴带”
四轴带——指沿鼓楼南北大街和鼓楼东西大街形成的空间发展轴,引领整个老城片区的空间发展;沿信合路和平阳街形成的功能发展带;
5、“多组团”
多组团——指多个居住社区。规划通过对居住用地的规划梳理和社区组织的重构,形成多个居住社区,每个社区通过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为居民提供满足日常生活需求的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