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东城重点项目规划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丰富群众文化生活、赋予城市艺术气息的尧都区文化艺术中心和解放路党群服务中心项目以及汾东、翟庄、新东城棚改项目和解放路学校东城二校区建设项目。
    法律依据:《山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科学技术等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引导技术、人才、信息、资金、管理等创新要素在县域集聚,加强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健全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推进生物种业、智慧农业、设施农业、节水农业、绿色投入品、仓储保鲜和农产品加工等领域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