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标的0是好还是不好 -法律知识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
执行标的0意思是被执行标的,仍然被占有,首先要知道被执行的标的物是什么,一般理解,你说的被强行占有的标的物,应该是“房子”。如果被执行人全家老小好几口人,就这一套几十平方的房子,没有其他财产,即使该房产被执行,申请执行人也很难拿到。如果你能提供被执行人还有其它法院不知道的房产,你可以提供线索给法院,让法院查封;法院查到你说的房产了,确实是被执行人的,那么你可以申请法院对现在被被执行人强行占有的标的物,采取“强制迁出”措施。通俗地讲,就是请法院把被执行人“撵出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