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的原则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引渡的原则有:(1)双重犯罪原则:是指被请求引渡人的行为,必须是请求国和被请求国都认为是犯罪,并可以起诉的行为,反之,则不能引渡。(2)罪名特定原则:又称同一原则,指请求国在将被引渡的人引渡回国后,必须以请求引渡时所持罪名审判或惩处,不得以不同于引渡罪名的其它罪行进行审判或惩处。(3)政治犯不引渡原则。(4)本国国民不引渡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外国之间的引渡,依照本法进行。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外国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进行引渡合作。引渡合作,不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外国之间的引渡,通过外交途径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为指定的进行引渡的联系机关。引渡条约对联系机关有特别规定的,依照条约规定。
    第五条 办理引渡案件,可以根据情况,对被请求引渡人采取引渡拘留、引渡逮捕或者引渡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