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物和种类物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援助特定物和种类物的区别是特定物具有不可替代性、独一无二性,种类物是可替代之物,如大米、正在出售的汽车等;特定物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种类物一般是动产。
一、特定之债是什么意思
特定之债是指以特定物为标的的债。特定之债的标的物在债发生时即已存在或已确定,具有单独特征。它可以是特定物,也可以是种类物的特定化。除非原确定的标的物灭失,特定之债的债务人不得以其他实物或金钱相顶替,也不得以赔偿损失来代替债的履行。
二、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怎么处理
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
征用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将集体或个人的土地等财产收归公用的措施,分有偿征用和无偿征用。在我国,有偿征用如适应国家建设的需要,有关部门以支付赔偿费等方式征用集体所有制单位或农民所耕种的土地。征用单位要照顾被征者的利益,做到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相结合,无偿征用如征用全民所有制单位的土地等。
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者法律的规定在空间上占有固定位置,移动后会影响其经济价值的物,包括土地、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
动产是指能脱离原有位置而存在的资产,如各种流动资产、各项长期投资和除不动产以外的各项固定资产。
动产与不动产的区别:
1、移动性。动产就是脱离原有位置,不动产地理位置固定;
2、个别性。动产没有什么特别的个性,不动产有着独特性、异质性;
3、耐久性。动产会存在损耗的,不动产会造成损耗、毁灭,且增值;
4、数量有限性。动产数量一般也是量化的,不动产却是供给有限;
5、保值增值性。动产存在损耗贬值,不动产具有一定保值增值特性的。
三、委外和劳务派遣的区别
委外和劳务派遣具有以下区别:委外是将非核心事业的物流业务,委托给专业的第三者来经营,劳务派遣是用人单位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就业;委外的被委托人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其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