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后档案丢了怎么办
法律援助法律主观:
找企业补办,补办之后可以办理 退休 ,不补的,由企业承担责任,到 社保 局办理。 一般补档案的流程如下: 首先,要有个人首次参加工作的招工手续,这个资料可以到市、区档案馆查找本人的劳动调配书或 就业证明 存根。 其次,如果工作期间调转过单位,要有每次调转单位的调转手续;无单位调转手续必须出具调转前最后一个月的 工资 单或调转后第一个月的工资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三,如果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 书必须注明原因,比如 辞职 、除名、判刑、自动离职或其他原因。第四,要出具本人在最后一个单位工作期间(解除或终止合同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单。 最后,如果原工作单位现已破产或被兼并,需出具破产兼并的相关批文或到原单位 营业执照 注册地所属工商局查询单位注销时间并出具证明。 如果能提供以上资料,职工可以到市档案局办理查询补办相关手续。
法律客观:
《学籍档案管理条例》第四条 所有学籍管理文件、资料的入档、保管、借出由管理人员负责,每学期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整理,以确保文件资料的系统、完整。 《学籍档案管理条例》第五条 各种学籍管理文件、资料和学生档案资料原则不外借阅;需要借阅的文件、资料,应由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时归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 同居 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