瘫痪病例是否应该被视为“大病”?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目前我国没有对“大病”进行明确的法律定义,因此瘫痪病例是否视为“大病”需要从具体情况出发进行综合分析。根据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规定,大病保险属于一种特殊的医疗保险制度,其保险范围和赔偿标准都是根据具体疾病进行规定的。如果瘫痪病例符合大病保险的相关标准,那么可以被视为“大病”,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大病保险费用支付标准和支付比例按照国务院规定执行。”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大病保险制度是指以明确的保险范围、支付标准和管理办法为特色的医疗保险制度。”
    3.《医疗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大病保险目录是指根据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能力和公平性原则,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的大病保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