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期间可能涉及的罪名有哪些

法律援助

    第一类、传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行为:明知自己已经感染或者可能感染了病毒,故意隐瞒病情或者接触史等关联信息,在疫情期间既不接受隔离也不实施自我隔离,仍不听劝解参加聚会、聚集等可能导致大量人员受到病毒的感染,造成严重后果的,例如:造成大量人员被隔离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能涉及的刑法罪名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投放传染病病原体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投放传染病病原体或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类、扰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