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主管部门是省教育厅,办事机构是教育厅下属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 第五条 国家教委归口管理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国务院其他部委(以下简称部委)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地方)负责本部门、本地方的毕业生就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