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号驾考新规是真的吗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2018年4月1日起,科目一的文科理论学习阶段,将采用网络远程教学模式,以及需要签到打卡。所以,4月1号的驾考新规只是增加了科目一的远程网络学习课,换言之来说,4月1 号之后未通过科目一考试的就需要上网络学习课了以及要完成签到打卡,之后才可以去考科目一。
    法律依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认真贯彻的通知》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大纲》的重要作用
    驾驶人的安全文明素质是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直接关系到全社会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和文明程度。做好机动车驾驶培训与考试工作,培养高素质的机动车驾驶人,是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的重要保障。《大纲》根据近年来机动车驾驶培训与考试发展的实际需要,将安全与文明驾驶知识纳入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内容和考试项目,以培养学员安全文明意识为核心,以培养学员安全驾驶技能为重点,细化了各项操作的具体要求,突出了驾驶人安全文明意识养成,强化了实际道路驾驶培训,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理念。各地要充分认识《大纲》对于机动车驾驶培训与考试工作的重要作用,把贯彻落实好《大纲》作为当前夯实道路交通安全重点基础工作,统筹安排,统一部署,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好《大纲》内容和要求
    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培训与考试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按照法定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完善和细化相关措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将《大纲》的要求落到实处。各地要抓紧组织相关管理人员、教练员、考核员和考试员学习《大纲》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并将《大纲》要求纳入教练员、考核员和考试员资格考试内容,确保教练员、考核员和考试员都能熟练掌握《大纲》。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驾驶培训机构按照《大纲》要求,使用符合《大纲》要求的规范培训教材,尽快调整培训教学计划、教学场地、设施设备,确保按照《大纲》要求教学。对已经完成培训,2013年1月1日之后参加考试的学员,要督促驾驶培训机构按照《大纲》要求,增加教学内容。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路、隧道驾驶等新增项目和其他项目的教学场地、设施设备的建设和调整,要抓紧完成。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定期开展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能力评估,根据培训能力及培训、服务质量核定其招生人数,并对社会公布;要配合物价部门合理核定培训收费价格,防止驾驶培训机构乱定价、乱涨价。公安部门要根据核定的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能力,确定受理考试人数,并向社会公布。对于实行按学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培训模式的培训机构,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在培训能力评估和考试安排方面应当给予便利。检索报告
    三、加强协作,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培训与考试的衔接
    各级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信息联网共享机制,进一步加强培训与考试的衔接。交通运输部将尽快出台驾驶计时培训管理系统的相关技术规范,各地要按照要求,全面推广应用驾驶计时培训管理系统,督促驾驶培训机构通过计时培训等方式,严格落实《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和学时。交通运输部门要利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积极推广“按学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等先进模式,加强对学时落实情况的监督,严格审核培训记录,杜绝违规发放结业证书。公安部门在受理驾驶培训机构统一申报的考试预约时,要审核培训记录,不符合培训要求的不予受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