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柱残疾鉴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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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脊柱残疾鉴定标准如下:1、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2、脊柱骨折后遗小于30°侧弯或后凸畸形,伴根性神经痛;3、骨盆骨折内固定术后,骨盆环不稳定,骶髂关节分离,骨盆骨折严重移位,症状明显者;4、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高度减少1/2以上者或脊柱不稳定性骨折;5、急性外伤导致椎间盘髓核突出,伴神经刺激征者。
    
     该内容由 严达兴律师 和 法律部落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