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会收回三项权利,总统从此失去开战权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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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
    在宣战这个问题上,国会拿到的实际上是个橡皮图章,真正掌握开战权的还是总统。即便国会收回了前些年那些宣战权,也完全影响不到美国总统开战的权利。
    法律依据: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第七款 所有征税议案应首先由众议院提出;但参议院可以如同对待其他议案一样,提出修正案或对修正案表示赞同。
    众议院或参议院通过的每一议案,均应在成为法律之前送交合众国总统;总统如批准该议案,即应签署;如不批准,则应附上异议书将议案退还给提出该项议案的议院,该院应将总统异议详细载入本院会议记录,并进行复议。如复议后,该院2/3议员同意通过,即应将该议案连同异议书送交另一院,另一院亦应加以复议,如经该院2/3议员认可,该项议案即成为法律。但在这种情况下,两院的表决应以投赞成票和反对票决定,投赞成票或反对票的议员的姓名应分别载入各该院的会议记录。如议案在送交总统后10日内(星期日除外)未经退还,即视为业经总统签署,该项议案即成为法律;但如因国会休会而阻碍该议案退还,则该项议案不能成为法律。
    凡须经参议院和众议院一致同意的命令、决议或表决(有关休会问题者除外)均应送交合众国总统,以上命令、决议或表决须经总统批准始能生效。如总统不予批准,则应按照对于议案所规定的规则与限制,由参议院和众议院2/3议员再行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