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拍卖信息从哪里看
法律援助土地拍卖信息可以从网上找到当地政府部门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土地拍卖的程序如下:
1、土地管理部门在正式开始拍卖前30天,发出本次土地拍卖的公告,包括土地位置、面积大小、用途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2、有意向的竞买人需要在土地管理部门报名参加,同时索要本次拍卖的有关文件,拍卖方就竞买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竞买人按要求缴纳保证金,同时领取竞拍的号牌;
3、按照公告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拍卖,正式拍卖前主持人会先介绍土地的详细情况,包括底价和加价的方式,最后出价最高的人成为本次土地拍卖的竞得人;
4、成为竞得人后,需要先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然后15天之内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协议,同时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定金,待全部款项付清才能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证书。
土地拍卖适用范围包括:
1、政府出让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和其他具有竞投性的项目用地;
2、原经批准划拨或出让,因改变土地用途、使用条件等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的土地;
3、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以拍卖方式进行的用地;
4、经法院判决需拍卖用于清偿债务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