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会遗体捐献流程

法律援助

    捐献手续及流程
    1、申请登记
    凡在本市居住、无偿的志愿捐献遗体者,可直接到登记接受站办理申请登记手续 。
    (1)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北京市红十字会网站下载,或联系接受站领取。申请表一式三份,分别由登记接受站、捐献遗体者本人、执行人(家属、亲友或工作单位、居委会干部)留存。
    (2)到附近公证处免费办理公证。
    (3)登记接受站依据公证书办理登记手续,向登记者颁发由市红十字会统一印制的“志愿遗体捐献纪念证”。
    2、接收站接受程序
    (1)通知。捐献者去世后,执行人应尽快在医院或街道开具死亡证明后,通知登记接受站。
    (2)接收。接受站接到通知后,做好接受遗体准备工作,派车前去接收遗体。
    (3)登记。接收站登记时需提供以下信息:
    ①捐献编号
    ②捐献登记号
    ③死亡证明复印件
    ④死亡日期
    ⑤年龄⑥性别
    ⑦捐献日期
    ⑧执行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⑨捐献者生前照片1张(1寸)及身份证复印件⑩其它材料(如捐献者生平事迹介绍,生前视频、音频、照片等)。
    (4)发放。①遗体接受证明②纪念品。
    遗体捐赠有什么要求遗体捐赠有什么要求
    想要捐献遗体或者是器官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是成年人。
    如果是想要申请捐献遗体或者是器官,首先最为主要的一个条件就是要是一个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说才能够对自己的人生命运有了掌握和主动权,无论是在哪一方面都标志着有了一个成熟的思想,能够真正的对自己的人生做主,即使是在捐献遗体或者是器官这一件事情上来说也是通行。在年满18周岁之后,才能够对自己的身体有了处置的权利;
    2、获得亲属的同意。
    即使是作为一个成年人在死亡之后进行器官的捐赠,也需要获得亲属的同意,如果亲属不同意捐赠,那么医院并不会进行强迫。对于一些未成年的人来说想要进行器官的捐赠也是需要征得亲属的同意,只有在亲属同意之后才能够进行捐赠,并且捐赠是在死亡之后进行的。只有法定的监护人才能够有这样的一项权利,对于大多数的监护人来说,都是自己的父亲或母亲。如果自己想要进行器官或遗体的捐赠,就需要跟自己的亲属进行商量。
    综上所述,遗体捐赠必须是自愿的,而且是无偿。自然人的捐献意愿应当得到尊重。自然人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遗体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违背其生前意愿,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诱他人捐献遗体。自然人生前表示捐献意愿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改变其捐献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