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还有几年全部取消

法律援助

    2022年农村低保政策不会取消,政府取消的只是“关系户”、“人情户”等。
    低保是国家给困难人员的托底救助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低保是我国社会救助的一种,只要你符合条件就可以申请,经过审核后就可以享受,这项保障制度目前是长期存在的;
    全面脱贫不等于全面消除低保。全面脱贫与全面消除低保实是两个概念。据了解,截止到去年年底,我国依然有近2000万的贫困户以及3000多万的低保户,全面脱贫指的是这近2000万的贫困户脱离贫困,而低保户并非如此。的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在2020年之前全面消除贫困,这里所指的是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而低保户属于经过民政部门认定的兜底保障人员,他们往往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多集中在老人、孤儿、因病返贫等等这类群体当中。况且,国家没有任何的文件能够表明2020年过后低保户不需要继续帮扶了;
    这6类人将全面取消低保资格:
    1、经查实确认的“关系户”一些家庭并不符合低保家庭的资格,却走关系、递交假材料等,像这样的家庭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低保。
    2、家中有商品房、商铺的人无论是有门头房还是小店铺,都将取消低保资格,需要注意的是这不仅针对个人,家里其他成员也包括在内。
    3、家中有私家车、奢侈品、注册公司的人原本低保就是针对生活有困难的家庭,那些拥有私家车、奢侈品、注册公的家庭不具备低保资格,应按规定取消。
    4、具有劳动能力却故意荒芜土地,游手好闲、好吃懒做的人。
    5、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人。
    6、吸毒、赌博的人。因这种原因致贫的,法律不会容忍,将全面取消这部分人的低保。
    民政部、国家统计局日前发布《关于在脱贫攻坚中切实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就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家庭刚性支出以及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以精准认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等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民政部从2018年开始在全国开展为期3年的农村低保专项治理,集中整治农村低保经办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1.“五有人员”家庭。
    有5万元以上机动车或大型农机具,有财政供给人员(仅限于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有购买商品房(不含征地拆迁安置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有经商办理市场主体、有3万元以上存款;
    2.行政性整体纳入保障家庭。即因征地、拆迁、工矿区资源枯竭以及化解群众上访等原因整体纳入保障范围的家庭;
    3.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所有未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的低保户,通过产业帮扶、自我发展等,实现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低保保障标准的家庭;
    4.已经退出贫困户的家庭。即脱贫攻坚以来,已整县摘帽和整村退出脱贫序列中的建档立卡四类低保家庭和非贫困村中的建档立卡三、四类低保家庭。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六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