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三指定治理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随着国家能源局把“三指定”治理再次纳入综合监管重要内容,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党委高度重视“三指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胡海舰亲自部署研究,要求要切实厘清主业与产业单位业务职责界面与关系,要吸取教训,下大决心,彻底整改。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营销部牵头并会同产业事业部等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了《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客户受电工程“三指定”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在公司范围内开展为期5个月的“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二十二条 国家提倡电力生产企业与电网、电网与电网并网运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力生产企业要求将生产的电力并网运行的,电网经营企业应当接受。
    并网运行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电力行业标准。
    并网双方应当按照统一调度、分级管理和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并网协议,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网双方达不成协议的,由省级以上电力管理部门协调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