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招生加分政策 法律问题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教育部发布《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规定明确,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有以上情形之一的考生,省级招委会可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此外,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分值不得超过10分。
    法律依据:
    教育部《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4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省级招委会可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3)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47.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分值不得超过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