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人才引进计划 法律问题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围绕国家战略在合理开发利用国内人才资源的同时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培养青年各学科的拔尖人才。对于人才引进的审核也变得严格,使引进人才更加完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更加出色。
    法律依据: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意见》
    一、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统筹。紧紧围绕国家发展战略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统筹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开发利用好国际国内人才资源,走育引并举之路。科学制定引才规划,结合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实际,明确引才目标任务、重点领域和优先次序,注重学术梯队建设,促进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整体水平不断提升。用好用活引进人才,既要待遇留人,更要事业留人、感情留人,真正做到按需引进、以用为本。
    二、 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充分发挥学校的主体作用,集成各类人才计划项目与政策资源,进一步加大海外引才工作力度。重点引进学科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注重引进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及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优先保证国家实验室、国家大科学工程、协同创新中心等重大平台人才需求。
    三、 加大引才审核工作力度。严格引进人才审核,全方位核准核实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师德师风、学术业绩、学术道德、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等,确保信息真实性,防止弄虚作假。规范引才审核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工作规则和审核程序,建立审核工作责任追究制。充分发挥海内外同行专家在人才评价中的重要作用,科学评估引进人才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完善人才引进风险评估、预防和处置机制。
    四、 规范招才引才行为。全面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坚持“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程序规范、手续完备”的原则,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支持高层次人才向中西部高校流动,东部高校不得到中西部高校招聘长江学者。加强引才自律和约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人才引进手续,禁止采取“不要人事档案、不要户口、不要流动手续”或另建人事档案的违规做法招揽和引进全职人才。
    九、 加强对人才引进工作的领导。落实党管人才原则,学校党委要加强对引才工作的领导、统筹和协调,明确学校、院系和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健全人才工作机构,加强人才工作队伍建设。健全引才工作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重要作用,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深化高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统筹建立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体系,正确处理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的关系,努力营造各类人才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加强高层次人才职业道德教育,倡导潜心科研、静心育人、淡泊名利、诚实守信的良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