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要约有效期限
法律援助一、合同要约有效期限是多久
在要约的生效时间上,我国采用到达主义,《合同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应注意的是:
1)到达是指要约送达受要约人控制的地方,如信件投入私人信箱,到达单位的传达室等,并要求受要约人拆开信件并了解内容。
2)采用数据电文方式发出的要约,收件人指定特定接受数据电文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二、要约的存续期间
要约的存续期间是指要约在多长时间内持续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来说,要约中规定了要约的有效期间的,则在该期间内有效;如果要约中没有规定有效期间的,则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口头要约对方没有即时作出承诺的,要约便失效;书面要约的有效期间为合理期间。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通常情况下,合同要约是会在要约中规定时间限制的,如果已经过了这个时间限制的话,那么就已经过了有效期限,所以我们国家法律并没有规定有效期限为多久,而是当事人规定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