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购房资格导致不能履行合同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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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购房资格导致不能履行合同承担什么责任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相关的司法解释同时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如果无购房资格导致房屋买卖无法成交卖方应承担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责任。购房者不用负责任。
    可以签订合同,待以后具有购房资格再办理过户手续。购房资格指的是能够在房管局办理房屋登记手续,而非无权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
    没有购房资格的购房者在买房之前必须要问清楚自己是不是能够买房,如果开发商给肯定的答案事后又发现不能够买,就要去追究开发商的法律责任。对于没有购房资格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处理,在法律咨询网上面就有许多律师可帮助到你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