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后以前的合同生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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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破产后以前的合同生效吗
    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经人民法院允许从事经营活动所签合同是否有效问题的批复》指出:企业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破产企业应当自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裁定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但经清算组允许,破产企业可以在破产程序终结之前,以清算组的名义从事与清算工作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清算组应当将从事此种经营活动的情况报告人民法院,如果破产企业在此期间对外签订的合同,并非以清算组的名义,且与清算工作无关,应当认定为无效。
    可以看到对于公司在破产情况下的合同的效力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合同类型以及签订时间来进行分析,而如果是在公司宣告破产之后即使公司还没注销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所以如果在合同效力上面遇到了什么麻烦纠纷的,可以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