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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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立案标准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是指利用信息网络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或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或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是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九条新增加的罪名。
    1.侵犯的客体:是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窃取、收买等方法大肆收集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故意。
    只要符合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立案标准,警方就会立案处理。发现别人有非法利用网络信息的时候,建议人们要能够尽快处理。关于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立案标准当事人不清楚时,这时建议你在线咨询法律咨询网律师提供好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