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承德市委呼吁:尽快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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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由于我国现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可操作性不强,致使医患纠纷态势上升,医患关系紧张。确保在平等、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调解,是医院和患者共同的希望。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及《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中指出,倡导建立医患纠纷调解机制,可有效弥补现有法律框架不足问题。农工党承德市委认为,建立“公正、公开、公平”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已成为目前解决医疗纠纷的一条最佳途径,且条件已成熟。
    农工党承德市委建议,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应以政府为主导,公安、司法、卫生等部门配合,建立独立于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之外的医疗纠纷调解机构。建立社会各方面人士组成的人民调解员专家库,要体现人民调解的公信力,可操作性。赔偿的款项不由医院直接付给患方,而是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构转付。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原则上建立在市级,为政府公益性组织,宗旨是“公平、公正、及时、有效”解决医患纠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构可由市司法部门牵头成立,由司法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和人员招聘,经费由同级财政保障,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