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等级与对应的残疾赔偿比例

法律援助

    医疗事故等级与对应的残疾赔偿
    在所有的争议纠纷中,惟有医疗纠纷比较特殊,它的解决必须依靠鉴定结论,即使医方过错十分明显,法院也要依据鉴定意见来判读胜负。比方说,患者右腿骨折,需手术植入钢板固定,但因《手术通知书》误将“右”写作“左”,于是,手术医生就把钢板植入了患者的“左腿”。这种显而易见的错误,如果没有鉴定结论的支持,法院一般是不会轻易下判的,可见,鉴定结论对处理医疗纠纷是多么的重要。客观公正的鉴定结论既需要鉴定专家大公无私的奉献精神,而且更需要客观真实的病历资料,这就需要提醒广大患者,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您需要作的第一件事,就是在第一时间立即交涉封存病历,避免医院涂改伪造病历,造成鉴定结论对您的不利。只有鉴定结论客观真实,您才能依靠鉴定结论确定的等级获得公平公正的残疾赔偿。
    根据2002年9月1日实施的《医疗事故分级标准》,医疗事故分四个等级:
    一级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的过错医疗行为造成患者死亡或重度残疾,根据严重程度又分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为甲等,造成患者残疾的为乙等。
    二级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的过错医疗行为造成患者中度残疾或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根据严重程度由高到低又分为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二级丙等医疗事故、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二级戊等医疗事故。
    三级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的过错医疗行为造成患者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根据严重程度由高到低分为三级甲等医疗事故、三级乙等医疗事故、三级丙等医疗事故、三级丁等医疗事故、三级戊等医疗事故。
    四级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的过错医疗行为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过失医疗行为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主张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可通过司法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来主张权利。
    医疗事故的等级介绍完了,我们在看看医疗事故的等级对应的残疾赔偿比例。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除了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外,一级乙等医疗事故至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分别对应伤残等级1至10级。那么,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至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对应的残疾赔偿比例分别为:100%、90%、80%、70%、60%、50%、40%、30%、20%、10%。
    四级医疗事故没有规定残疾赔偿金。
    残疾生活补助费即残疾赔偿的标准时是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日起最长赔偿30年。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