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租赁合同范本

法律援助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书
    村()农包字第号
    发包方:
    租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发包方将村集体有所有权的耕地租赁给租赁方种植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1致,签订合同如下:
    1、租赁地名:面积:
    界止:
    2、租赁形式:家庭租赁外其他方式租赁
    3、租赁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年)。(双方约定不得超过3年)
    4、上交租赁款:共计人民币(大写)元。
    交款方式及时间:
    5、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发包方有权监督租赁方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
    2、发包方有权监督租赁方合法使用租赁土地。
    3、发包方有义务维护租赁者的合法权益。
    4、创造条件,尽可能为租赁方提供生产经营服务。
    6、租赁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赁方有经营自主权。
    2、租赁方有权享受发包方提供的各项服务。
    3、租赁方必须按合同约定上交租赁款。
    4、租赁方未经发包方书面允许不得在租赁地内种植林木,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不得擅自取土或改变地貌,只允许种植庄稼,严禁将租赁地用于违法经营。
    5、租赁方在租赁期间,如遇意外,其继承人可以继续租赁,直至合同期满。
    7、在合同租赁期内,如遇租赁范围土地被征用或村集体规划使用,租赁方必须服从。征用后,租赁方只享受地面附着物赔偿费及青苗补偿费。其他待遇归发包方。
    8、违约责任:如1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如租赁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违法使用土地,发包方1经发现可单方终止合同,收回发包土地并不退还租赁方的租赁费。
    9、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十、本合同1式份,发包方和租赁方各执1份,报市中街道办事处租赁合同管理机关各备案1份。
    十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公章):租赁方(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