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修路征地协议书

法律援助

    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修路占地协议,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利,特签订本协议:一、修路占地位置:村村东水泥路至河堤,东西宽约10米,南北长约200米,面积约3亩。二、占地补偿费标准:每亩每年贰仟元整(2000元),3亩共计陆仟元整(6000元)。补偿费每年付一次,于当年的12月1日前一次性付给(协议期内,不得要求增加补偿费数额)。二、占地使用期限四年。自年12月1日起至年11月30日止。三、协议到期,如需继续占用,双方协商续签。如果不再占用,由乙方负责将路面清理复耕。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时,可作为补充条款。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签定日期: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而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共7章70条,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同时废止。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对于你提出的“农村修路征地协议书”问题,农村修路征地的协议书需要写清楚是什么原因要征地的,占地的位置是从哪里到哪里,具体的面积是有多大的,还有写明占地的使用期限是多久,还要经过对方的同意才行。你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