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人民警察应当遵守哪些程序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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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人民警察应当遵守哪些程序规定是什么
    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属于治安管理处罚的简易程序。但当场处罚程序也不能忽略必要的环节和步骤。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一条中规定,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人民警察应当向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出示工作证件,并填写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有被侵害人的,并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具体来讲,人民警察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应当遵守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人民警察应当向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出示工作证件,以表明身份。“工作证件”,是指人民警察所属公安机关颁发的工作证或者用于执法的特定证件。人民警察在从事职务活动时,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以表明自己的身份、所属的公安机关以及相应的行政管理职权。 二是,确认违法事实。违法事实是进行治安管理处罚的根据。适用当场处罚程序的违法行为,一般都是当场被人民警察发现或者有人当场指认某人违法的,属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证据确凿的。人民警察可以通过当场调查取证,收集证据确认违法事实。 三是,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处罚理由以及陈述、申辩的权利。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这是告知制度的要求。作为简易程序的当场处罚程序,人民警察也应当根据规定履行告知义务,在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处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以及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由于当场处罚的特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陈述和申辩采用口头形式。人民警察要认真听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意见,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申辩意见要给予全面耐心的回答。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认真核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人民警察应当采纳。人民警察不得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陈述、申辩而加重处罚。 四是,制作当场处罚决定书。当场处罚决定书是人民警察当场处罚的书面证明材料,一般采用由公安机关预先统一制作好的格式文书,具有固定格式和编号,由人民警察在当场处罚时填写。 五是,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当场处罚决定书制作好后,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有被侵害人的,还应当将处罚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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