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换届选举手续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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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委会换届选举手续有哪些
    一、村委会换届选举流程——选举准备
    1.调查摸底。县乡两级的调查内容,主要摸清村民委员会的基本情况、历届选举情况和干部群众的思想状况等。
    2.制定方案。以县为单位制定选举方案,确定实施阶段、重点任务、时间进度、责任主体及具体要求。围绕组建村民委员会选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选举教育培训、选举工作8个阶段的基本要求、工作进展安排等制定。主要包括:选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选举的时间要求;成立各级换届选举工作机构;选举工作的日程安排。
    3.筹集经费。各级组织选举工作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列支。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经费从村经济收益中支出,无集体收益的可从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中支出,乡级财政应当给予适当补助。
    4.审查审计与考核评议审查审计:部署审计方案;成立审计机构;进行村财审计;公布审计结果;追究责任。考核评议:县市区党委要组织力量对村“两委”班子进行任期考核,组织党员群众进行民主评议和推荐。考核评议和推荐结果作为审核确定候选人的重要依据。
    5.培训部署。采取分级负责、逐级组织的方法。
    6.试点示范。地州市选择二、三个不同类型的乡镇进行村“两委”换届选举试点,积累经验后再全面部署开展。
    二、村委会换届选举流程——选举机构
    1.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自治区统一部署后,各地州、县市区、乡镇各级党委政府和村均应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机构,在村级就是村民选举委员会,是具体领导主持村换届选举工作的机构。
    2.选举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
    三、村委会换届选举流程——宣传发动宣传对象:基层干部、社会公众、村民。
    四、村委会换届选举流程——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从机关选派到村任职人员、从其他村交流任职人员以及流入本村的务工经商人员,其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1年以上,以及户籍在本村但不在本村居住,本人申请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的,经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由村选举办法明确选民资格,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大学生村官不受在村居住1年的限制。登记的程序:
    公布选举日和登记日期。
    2.确定和培训登记员。
    3.明确登记对象。
    4.造册登记。
    5.审核确认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6.公布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7.受理村民的申诉。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
    8.发参选证。
    五、村委会换届选举流程——提名确定候选人
    1.细化候选人条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予以公布。
    2.明确职位和职数。由村党组织、村民选举委员会结合实际提出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职数,经乡镇党委同意后分别提交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后予以公布。
    3.发布提名候选人公告。于选举日10日前。
    4.提名确定初步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过半数的选民填写“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表”,当场公开唱票、计票,按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于正式选举日10日前予以公布。
    5.资格审查。村民选举委员会对候选人资格条件进行初审,乡镇党委组织人大、纪检、民政、派出所、农经、人口计生、共青团、妇联等单位进行联审,符合资格条件的候选人按规定程序提交选举。
    6.预选确定正式候选人。公布预选的时间、地点;预选日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过半的选民投票选举,当场唱票、计票、公布票数;根据预选结果,按照“多数原则”和村委会职数确定候选人,主任候选人1人;副主任按职数确定;委员候选人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比应选名额要多。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5日前张榜公布。不愿作为候选人的应在选举日3日前提出,缺额递补。
    六、村委会换届选举流程——介绍正式候选人
    1.制定目标任务。选举前,乡镇指导各村制定三年发展目标和具体任务,围绕目标任务开展竞职和选举。
    2.候选人书面“三项承诺”。在“先定事、后选人”的过程中全面推行候选人三项承诺:公开竞职承诺、实行发展稳定工作承诺、辞职承诺。
    3.竞职演讲。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七、村委会换届选举流程——投票选举
    (一)准备工作。
    制定大会选举办法。
    2.公布投票方式、时间、地点。
    3.办理委托投票。严格办理委托投票手续,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投票只能1次、1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名单选举前予以公布。
    4.印制选票、制作票箱。
    5.确定培训选举工作人员。与村民委员会候选人及有亲属关系的人不能主持选举大会,不得担任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及其它选举工作人员。
    6.准备用品。会场用品、文字用品、物品等。
    7.布置投票会场或投票站。布置选举大会会场;设置好秘密写票间。
    (二)大会选举。选举大会是村民委员会选举投票的主要方式, 选举大会20项程序。
    1.宣布开会。宣读会场纪律。
    2.清点到会人数。主持人向全体参加选举的村民报告人数。
    3.奏国歌。
    4.报告提名情况。宣布正式候选人名单。
    5.通过投票办法。宣读大会选举办法;选民举手通过。
    6.通过选举工作人员。宣读工作人员名单;选民通过;选举工作人员上岗。
    7.检查并密封票箱。由总监票员当众检查是否空箱;票箱上锁、贴封条。
    8.启封清点选票。监票员当众启封选票袋;清点本次选举印制选票数,并报告大会主持人;大会主持人向选民宣布本次印制的选票数。
    9.讲解选票(派出流动票箱)由监票员讲解选票的规定和划法(注意:应先讲解选票,后发选票)
    10.验证发票。宣布验证发票顺序: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大会工作人员、选民。
    11.秘密写票。相关工作人员引导;选民有序进入秘密写票处写票;需他人代写选票的选民,在代笔处写票。
    12.投票。选民填写选票后,将选票(包括委托票)对折后投入票箱。
    13.集中票箱。集中票箱,包括选举大会票箱、流动票箱。每个票箱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开箱。
    14.销毁剩余选票、开箱清点选票。清点、宣布并销毁剩余选票;开箱清点选票并向选民宣布:发出选票数、从票箱收回选票数、及本次投票是否有效、选举是否有效。
    15.检验选票。逐张检验选票,并分类整理:整张有效、整张无效、整张弃权、局部有效、局部无效;向选民宣布从票箱收回的选票中赞成票、反对票、废票数、弃权票数。疑难选票交村民选举委员会认定。
    16.公开计票。在选举会场,在选民的监督下,选举工作人员分组公开计票。
    17.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18.封存选票。
    19.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
    20.宣布当选名单,颁发当选证书。(注意:非正式候选人,必须经过资格审查后,再公告当选名单。)
    (三)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参照村委会成员选举方式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选举方式、程序参照村委会选举方式进行,具体选举办法参照村委会选举办法制定。
    (四)工作交接。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产生之后,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向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交接公章、财务帐目、档案资料及办公设施等。10日内完成工作移交。工作移交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监督。
    (五)推选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 村民委员会一经产生,应当在10日内组织参加选举的村民推选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
    (六)组织培训、建章立制。地州市、县市区及时开展新任村干部培训,指导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全面实行“四议两公开”六环工作法,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完善村规民约。
    八、村委会换届选举流程——验收总结
    1.选举验收。
    2.立卷归档。
    3.总结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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