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人可以旁听案件审理,什么人不能旁听
法律援助一、什么人可以旁听案件审理
依法公开审理案件,公民可以旁听,但精神病人、醉酒的人和未经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除外。
二、什么人不能旁听
下列人员不得旁听:
(一)证人、鉴定人以及准备出庭提出意见的有专门知识的人;
(二)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
(三)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人;
(四)醉酒的人、精神病人或其他精神状态异常的人;
(五)其他有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人。
依法有可能封存犯罪记录的公开庭审活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组织人员旁听。
依法不公开的庭审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人不得旁听
三、旁听人员应遵守什么规定
根据法庭场所和参加旁听人数等情况,需凭旁听证旁听的,旁听人员应持人民法院制发的旁听证进入法庭。
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持有效证件要求旁听的,参照中国公民旁听的规定办理。
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并应当接受安全检查。
四、外国人旁听应办理什么手续?
198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规定》(针对公开审判的非涉外案件)、1998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公民旁听公开审判案件的规定》(针对所有公开审判的案件)、2003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为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施意见》(针对所有公开审判的案件)都明确指出了外国人旁听需“征得当地外事部门同意后,报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依照有关外事管理规定办理”、“依据有关规定,通过外事管理部门联系旁听案件庭审活动”。
虽然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规定》分别都模糊的规定,外国人旁听公开审理的案件,“持有效证件要求旁听的,参照中国公民旁听的规定办理”,但是“参照”的表述还是不够明确外国人旁听是否完全依照中国公民旁听的规定办理,所以,我们觉得这个条款制定的还是不够明确,外国人旁听还是须依照上一段中更明确的法律依据需要通过外事管理部门办理旁听的手续。司法实践中,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是,以北京为例,需要通过北京高院办理有关旁听的相关手续。
综上,如果是公开审理的案件,公民都可以去旁听的;若是场地比较小的话,可能会有旁听人数的限制。若是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家属也不能旁听。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了,如果您还有问题,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