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理具有何种职权
法律援助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理具有的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19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①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②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③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④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⑤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⑥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⑦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可以看到股份有限公司当中经理所具有的职权还是比较大并且种类比较多的,所以公司在选举经理时必须持谨慎的态度来进行否则很有可能会使公司的经营出现问题,而如果在法律方面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咨询律师,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